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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十六岁那年,妈妈再嫁给了村里一个叫巴坤的男人,他给的彩礼里有我最喜欢的一件东西,一辆自行车。 那是我最快乐的日子,每日黄昏,我都会骑着自行车从离家500里的长坡向下加速骑车,享受被身旁的风带着快飞起来的感觉。我的眼幕之中全是下落的夕阳和无边的海岸线,那时候我以为我能够一直如此。身上黏腻的汗腋,鼻子里发咸的滋味,让我爱恋起童年,时常想如果阿爸在,他一定能够带我骑车回到中国。而一想到这里,一直飞速下降的身体,我的心脏,开始快速地跳动,象是要在胸口擦出火花来。 后来,等到我十八岁,继父说要带我们去中国生活。我以为我如愿以偿了。 去中国的前一天,我收好了14岁时穿过的奥黛和一把zippo打火机,那是Scott来时和走时送给我的礼物,虽然我一直认为它们并不重要,但不知为何我还是带走了它们。 其实,一切悲剧都有预兆,只是我全身心地浸没在幸福里,没有察觉到它离我如此近了。走时,阿妈为我跟姐姐洗头,淘米水从我的头顶淋下,我的头发便像黑色的波浪,把我整个脸,整个视线都罩在里面。阿妈的手温柔地拨开我的长发。 她说:「小雪,要是如果有一天,阿妈老了,不能照顾你了,你要是没有饭吃,就拿这头头发去换,这样就不会挨饿了。」 我笑着说:「怎么会挨饿呢?我们明天就要去中国了,巴坤叔会带我们赚好多钱,住大房子吃好的穿好的。不要说不好的话。」 阿妈抿着嘴笑了。 其实敏感的我,也曾对母亲的话感到怀疑,但是终究抵不过上帝的纠缠,无法避免再一次摔倒的命运。 阿眉,像早就知晓了一切,我不知道是父母跟她说起的,还是她自己察觉的。那天走上去中国的轮船,她把我的手牵的很紧,象是知道我们要分离。 我们这一辈子都在避免自己成为男人的物品,我们以为我们足够幸运。在村庄中,我们成年却还未婚,被给予了一种奢侈的自由,我们曾深信在某个地方会有我们自己的教堂和婚礼。我们会是最洁白的新娘。 那时已经是五月,从南北上,微小的风浪和万里的晴空,渡轮在一片伪造的平静中驶行。巴坤叔因为做生意和西贡的黑帮勾搭在一起,听闻到杀人的秘密,只能带着我们逃命,在船上,阿妈被人抓去,巴坤叔跳进了海里,阿眉牵着我藏进了「凤珠号」的储物间。她对我说「小雪,现在巴坤叔已经死了,妈妈也?我们不晓得哪天也会死,现在就当我们是孤儿,到了陆地就跑得远远的,不要再见面了。从现在开始我不是方舟眉,你也不是方舟雪。你懂吗?」,我哭着点头,肚子里却在翻腾,爸爸在我十岁死在船上,如今连妈妈也不见了,我不能叫我,我该叫什么呢?叫Lupin吗?那株苦口的植物? 姐姐把我的手松开,她低下头,两额旁的碎发因为汗贴着皮肤,那是我第一次看见她露出那般的样子,在剧痛中咬紧牙根,因为强忍哭泣,从喉咙发出幼兽般的撕扯声。我才明白了要活下去是什么意义。如今,只要我一抬头看到湛蓝的天空,我就会想象那是一片大海,我就会想起阿眉同我断绝在「凤珠号」上,分隔天涯。可,我好爱好爱她,只要我活着,我就知道是阿眉让我活着。 后来,到了中国的我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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