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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真正熟悉小太子的陈三叔,却是留在北地多年,等他回来,颜玦早就男大十八变了,鬼还认得出来。 他怕不是还在心中暗暗崇拜先帝,看吧!天子生的儿子,果然就是人中龙凤,长得多好看啊!一点他爹的丑都没有继承,全承继了他娘的美貌了! 就扈国公那种蠢驴,又怎么可能生得这么好看得儿子呢! 陈望书想着,有些懊悔起来。 龙生龙,凤生凤,她早该知晓,老姜家一族弱鸡,怎么可能生得出颜玦这种神功盖世的人来嘛!颜玦千真万确的,是扈国公的亲儿子。 “我是没有瞧见过先帝,但这等人,遇到灭国之灾,那也是再正常不过了,知人不能善任,对于奸佞小人,譬如平王,仁慈得很,百般纵容,还放任他去边关,触摸到军权。” “对于忠臣,百般掠夺,枉顾人伦。这样的人,有什么值得效忠的?” 陈望书说着,冷笑出声,“平王该死,先帝也该活。” “我小弟长歌,那会儿才大多岁数,纵使他身子骨弱,本有就有早夭之相,可他也是我阿娘十月怀胎生下来的,日日汤药伺候,小心翼翼的养大的。” “太子的命就金贵一些吗?凭什么,就要拿我小弟的命,去换他的命呢?亡国太子,算个屁的太子!” 先前她同颜玦推测前事的时候,她已经十分的气愤了,可知晓猜测都是真的,陈长歌已经死了,她方才真情实感的,为那个孩子不值起来。 在她模糊的记忆里,那个白白嫩嫩的孩子,有一双好看的眼睛,水汪汪的。他坐在桌案前,乖巧的看著书,见到陈望书,会装成小大人一样行礼,软糯糯的唤上一句阿姐。 李氏信了将他当做女孩儿好养活,时常给他梳着两个包包头,上头还攒着小珠子。 她甚至回想起来,在那时候,李氏唤小弟,不是唤他唱歌。 而总是叫他平安。 不是小名,也不是字号,不过是一个母亲,最为朴素的心愿罢了。 陈望书没有办法想象,当初李氏是怎么舍得,叫陈清谏将小弟抱进宫去,换得太子一条命来的。她不敢想,也不愿意去想。 “还有你,你因为背叛官家,同平王走了一道,心怀内疚。你若是内疚,把自己的脑壳割了,献给官家,亦或者忍辱负重,护着小太子一辈子,那我敬你是英雄。” 陈望书说着,更加愤怒起来。 不是她这个偏心眼子,陈长歌于她而言,这是记忆中一个可爱的小孩子;可是颜玦不一样,颜玦是同她朝夕相处之人。 她亲眼所见,颜玦被人追杀,身上全是血的样子。 若是他真是太子,该受着这些,也就罢了,现在知晓,他不过是替人受过,简直令人难受至极。 “那时候颜玦才几岁,你对得起女郎中么?她拼了命也要生下来的孩子,唯一的一个孩子,你就把他推出挡箭。任由他生活在刀山火海中,不闻不问。” “我不信你不知晓,夫人欺负他,临安的人都嘲笑于他,刺杀他的人,比过江的鲫鱼还要多。他只能够靠装疯卖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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