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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的绒毛,能够看到嘴唇上口脂。 他还是头一次发觉,原来口脂的颜色,也是有区别的。 颜玦甩了甩头,失血过多,他有些出现幻觉了。 “县主走了之后,马球场上无敌手,不久我便也走了。不想走到附近的一个小巷里,遭了人暗算。我想着县主家就在附近,便贸然闯来。” 他说着,一个翻身,挣扎着下了榻,对着陈望书拱了拱手,“救命之恩,颜某没齿难忘。今日之事,还望县主保密,莫要告诉他人知晓,省得给县主带来麻烦,那便是颜某的不是了。” 他说着,又苦笑出声,“不足两个月,这已经是第三回了……颜某这便离开。” 陈望书皱了皱眉头,重重的点了点头,“举手之劳,不足挂齿。只不过现在……万一有人在巷口守候?若是小公爷不怕委屈……” 颜玦摇了摇头,哪里还有往日那种吊儿郎当的样子,“我之前是一时大意了,现在他们想要伤我没有那么容易。只要往人多的地方去,便行了。” 陈望书听毕,不再挽留。 颜玦的衣衫叫她给撕碎了,她从箱笼里取出了一件没有什么标记的素色披风,递给了白瓷,让她替颜玦穿好了。 颜玦深吸了一口气,惨白着脸,推开了窗子往外看了看,一个纵身,跳了出去,脚轻点树枝,飞出了墙外。 若是忽略他白花花的肚皮,和随风飘摇着如同海草一般,被陈望书撕破了的衣衫条,那还是挺帅气的。 现在,陈望书只想拿出一根打狗棍,递给他,高呼一声:丐帮帮主,华山论剑不? 待人不见了踪影,陈望书领着白瓷小心翼翼的处理掉了他留下来的所有痕迹,方才坐在窗前,把玩起那个装着金疮药的白瓷瓶来。 第四十章 夫人猴急 她上学的时候,很喜欢转笔。不光是转笔,书儿本儿帕儿的,都不在话下。 若是给陈望书一个支点,她觉得自己个能够转动地球。 装着金疮药的白瓷瓶,在她的手指尖飞快的转着,几乎只能够看到残影,一旁的白瓷抬了抬手,又胆战心惊的放下了手。 陈望书用余光瞟着她,手陡然一顿,白瓷瓶儿稳稳的夹在了手指间,像是优雅的夹着一只女士香烟。 可惜白瓷不懂,这里也没有人会给她点烟。 陈望书将药瓶放在了桌子上,与桌面接触的那一瞬间,发出了清脆的声音。 屋子里安静极了,陈望书看向了白瓷,“你今日做得很好。” 白瓷手轻轻一抖,走了过来对陈望书行了大礼,“奴在被送来姑娘身边之前,大娘子特意寻人教过这些。只不过姑娘稳重又得体,从未用到过奴。” 陈望书只是看着她,静静的听她说。 并非她太过咄咄逼人。只是,她虽然是穿书过来的,脑海中却是有原主的记忆。原本的陈望书,在未出嫁之前的的确确是个有分寸的大家闺秀。 偷偷出门去逛逛市集,已经算是出格的事情了。可是白瓷今日应对的熟练程度,让人忍不住怀疑,原主陈望书不是北齐卧底,那也是大内密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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