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到了男主的第三条大腿_第一章 废物的我被男主救了下来,怎么办,要不要抱住原着男主的大腿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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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废物的我被男主救了下来,怎么办,要不要抱住原着男主的大腿 (第2/2页)

一个含含糊糊的说辞:“我不记得了,但是我没有被丧尸咬过。”

    男人怀疑的看了他一眼,到底没再说什么了,只是询问其他信息:“还有人活下来吗?”

    叶宋摇头:“只有我一个,没有看见过其他人。”

    “行,跟我走吧,我是勾陈基地派出来的搜救小队,哦,勾陈就是幸存者们聚集起来对抗丧尸的基地。”男人转身,示意叶宋跟上,眼下情况这么危险,有大腿抱谁会不抱啊,叶宋想来认得清形势,连忙答应。

    “哦,对了,恩人,我叫叶宋,叶子的叶,宋朝的宋,恩人叫什么啊?”

    男人回头看了他一眼,回答道:“路明知。”

    路明知啊,叶宋笑嘻嘻的跟对方套近乎:“那我就叫你路哥好了。”等等,紫黑异瞳,红发,路明知,丧尸,叶宋脑阔呆了一下,猛然想起什么,这,路明知不是他曾经看过的一本末日里面的主角吗?

    任凭叶宋此时脑袋里面是如何的翻江倒海,面上还是紧紧跟着路明知,脑袋里面却开始头脑风暴:难道,他这是穿到那本里面来了?

    可惜这本是他好几年前看过的了,情节什么早已经模糊不清,能记得路明知的名字还是因为这是他看过的第一本龙傲天后宫流里面日天日地的主角,现在他也勉强只能从记忆角落里找到这本好像是叫做来着。

    那么这里是进行到哪里来着?可是就这样突兀的问说不定还会引起路明知的怀疑。

    虽然记忆已经模糊了,可他还是记得这个男主的人设可是疯批加多疑来着,要是惹得他不快了,自己好日子可就到头了。

    算了算了,走一步算一步,反正眼下他只要跟着路明知走就行了,好歹是主角,跟在他身边总比自己一个人闯要安全得多。

    事实上叶宋这个决定也确实很明智,尤其是他跟在路明知身后,看着他凭一把手枪就将自己安全从丧尸里面带了出来,啧,那真是枪枪爆头啊,路哥真他妈的帅。

    Emmm,不对啊,路明知帅跟他有什么关系呢?

    算了,给男主当小弟好像也不错诶,至少安全能够得到保证。

    叶宋这样想着,也不再纠结这些了,屁颠屁颠的跟在他身后,但路明知却突然停了下来,看样子是有什么指示啊,立志要当好小弟的叶宋凑上上去问:“怎么了路哥?”

    路明知抬抬下巴:“你去剖开这只丧尸的头部,把晶核取出来。”

    边说边将一把匕首抛给叶宋,叶宋接住,有些傻眼:“什么晶核?”

    “是丧尸脑袋里面的能量,晶核对于提升能力有帮助。”

    哦,他想起来了,丧尸也是有等级的,像是二级及以上的丧尸头部都有晶核,现在大概还是剧情前期,丧尸中最多的还是普通的一级丧尸,二级丧尸都很少见,能够遇到自然是要拿到晶核的。

    虽然很恶心,但为了在大哥面前表明自己还是很有用的,他蹲在已经被路明知一枪爆头死的不能再死的丧尸旁,犯了难,理论和实践可不是一样的,他这平时都没有杀过鸡的人来剖开脑袋取晶核,压力确实不小,即便这是丧尸的脑袋。

    拿着匕首比划两下,他还是颤颤巍巍的用匕首划开丧尸头部的皮肤,才刚划开一道口子,里面的脑浆和尸液混合物就哗啦啦的流了出来,场面和气味都太过惊悚,叶宋屏住呼吸,转过头,继续用力,匕首很快碰到一个坚硬的物体,那就是路明知说的晶核了吧,

    犹豫片刻,他还是选择伸出手从划开的伤口探进去,摸索着找到了那颗晶核,掏了出来。

    他手上这块晶核有一个半个鸡蛋大小,散发着绿光,可惜上面还沾着白色黑色的混合物,看起来真的很恶心。

    他强忍着恶心,递到了路明知面前,路明知见叶宋表情不适,伸出手,指尖凝聚出水珠,那水珠越来越大,路明知将它放到了叶宋手的上方,水流冲刷着他的手,那颗晶核原本的形态便显露出来,是很漂亮的绿色晶体,趁此机会,叶宋还悄咪咪的把自己的手也一起洗干净。

    啊,他这算不算是把路哥当成行走的水龙头了啊,不过这个能力真的很爽,不愧是金木水火土五系俱全的的天才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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