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陛下没睡着啊?” “睡着了,谁知被皇后闹醒了。”程晃睁开眼睛,眼底是一层笑意,“原还以为能得皇后一吻,可惜皇后不解风情,学我都没学到点子上。” 陆摇摇没明白,她哪里没到点子上?然后她就看着陛下的脸慢慢凑近,在她唇边落下一吻,漫不经心道:“皇后忘了最后最重要的一个步骤,亲一亲才能把人闹醒。” 陆摇摇红了脸,娇叱了一声“不要脸”,陛下的脸皮确实够厚。她伸手拿过那本,哗啦啦翻开,很快就找到自己想看的那一页,指着上头的字道:“什么叫最喜欢的是子熙?陛下你这是夹带私货。” 原文写的是小猫阿乖的喜好,其中第一条便是子熙,还特地点明是最喜欢,独一无二,简直将不要脸发挥到极致。陛下这字除了陆摇摇也没人敢唤,她自己也就在床笫间被哄着逼着喊过子熙哥哥,平日里是从来不喊的,总觉得太过亲昵,令人脸红。 程晃瞥了一眼,语气沉沉:“那你说该怎么写?难道最喜欢的竟然不是我么?” 陆摇摇被问住了,若要将对人的喜爱度挨个排名,陛下当仁不让是第一。这么看来,这一句当然没错,只是她有些害羞,她连在日记本中都没写过喜欢这种字眼,也只是含蓄地夸一夸陛下脸好看——显然她忘记了自己还夸过陛下完美。 程晃没得到答案也不急,慢悠悠扯了她的日记本过来,拿过笔就在上头写,陆摇摇想拦住他的手,只是身体被他禁锢住,只能在一旁眼睁睁看着。 等他写完,她忙不迭将本子扯过来,上头只有寥寥两行字——子熙此生唯独心悦摇摇,见之心喜,不见心茫。程子熙亲笔。 ☆、第 64 章 陆摇摇得了以后就计划着好好通读一遍, 然后把里面对自己的诋毁描写全都改掉!比如说陛下在某一页上就写她孕期第一反应是笨, 这显然是诋毁,她特地拿了沾朱砂的笔,在那一行字底下画了横线,在旁边写了巨大的“谬误”两个字。 程晃也由着她, 在表达了自己对她日记本中骂他的言论一概既往不咎之后, 他同样也获得了在日记本上修改的权利。这个权利可谓是来之不易, 不仅是既往不咎,而且默许了以后她也可以继续在日记本里骂他,并且他不能反驳,可他在养猫手札里却是必须夸她。这条约十分不平等,只是皇帝陛下乐在其中罢了。 经过三天的修改之后, 白纸黑字中多了许多红字,秀气的簪花小楷在略显威正的正楷中间显得非常和谐,就算黑红对比明显, 也显出一种别样的美感。 黑字:“阿乖喜阳,暖和时喜欢在梧桐树下小憩。由此可得, 阿乖甚是喜朕。” 红字:“阿乖更喜梧桐树。” 黑字:“阿乖不喜葱蒜, 挑食, 胃小,不爱走路, 爱睡懒觉,难怪长不高。” 红字:“污蔑!” 陆摇摇自认为自己的注释非常严谨并且尊重事实,注释之后的才是一本合格的严谨的手札, 值得陛下珍藏。至于她自己的日记本,她看了两眼,陛下果然以权谋私,故意加了些不符合实际情况的溢美之词,竟还好意思自夸。 她翻到后面才记起自己在这日记本上也写过一些不适合给陛下看的内容,不过她自己留了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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