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死缠绵的痛楚_分卷阅读114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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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卷阅读114 (第2/2页)

艾米莉看着山奇喜滋滋的样子,不禁笑出声:“瞧你那样,我骗你的!”

    山奇愣住了,看着艾米莉没有吭声。

    艾米莉见他开始生气,软着声音说:“对不起,我只是和你开个玩笑而已。”

    山奇铁青着脸,“这种事能开玩笑的吗?”

    艾米莉低声求他:“是我错啦,你说怎么办才能原谅我嘛?”

    山奇想了想,说:“看你认罪态度比较好,这样吧,死罪可免,活罪难逃,明天,你跟我登记去我就饶了你!”

    “什么?明天就结婚?”艾米莉惊叫一声,“天哪,我不要!”

    ……

    戒指要戴在左手无名指

    ★古希腊有传说,左手无名指是连接心脏的一个途径,所以结婚戒指要戴在那里,圆圆的一圈,要锁住心。

    ……

    上等剩女王红颜爱不爱下等剩男伍峰,其实她也不知道,虽然她和他在一起已经不短的时间了。

    王红颜熟悉伍峰如同熟悉身上的一部分,它在那里,不可或缺但是毫无感觉。

    王红颜有时候会想,也许她这个剩女该是时候和剩男结婚了?

    女人的一生,总是嫁人才完美。或者说,嫁人是女人一生的开始,最初的也是最后的美丽。每当她这么想的时候,就会打电话给伍峰,她对伍峰说,我要红玫瑰。

    伍峰在电话那头说,姑奶奶,红玫瑰等过情人节时再买,回头我给你带两猪蹄回去,猪蹄比玫瑰实用。

    王红颜会郁闷并幸福地放下电话,伍峰貌不惊人,但是一道红烧猪蹄煮的是皮酥肉烂出神入化。只是王红颜想不通,刚开始谈恋爱的时候他也会别出心裁地买花点缀餐桌,现在怎么务实得像个居家老男人一样?不过想到这她会哑然失笑,她认识他时,其实他就已经是个住家男人了。

    王红颜到家时,伍峰已经煮好猪蹄,他这个男人很丑,但是猪蹄煮的真是好,王红颜其实挺爱吃肉,恋爱中的伍峰笑她是食肉动物。

    但笑归笑,红烧猪蹄仍然是居家旅行、掏心抓胃之必备良菜。

    王红颜把自己扔在沙发上,谁说的,沙发是人最好的情人之一,软和温柔如同拥抱,不离不弃还不贵。

    王红颜在沙发上舒展着疲惫的身体,就见伍峰走出来,他说,“我煮好东西了东西给你吃,怎么这么晚才回来?”就像个结婚已经十年的老公对老婆说的话。

    伍峰脱掉围裙,王红颜看着他。伍峰穿黑色套头毛衣,不过人看起来还是憨憨傻傻的。

    为什么她会和这样的男人在一起?王红颜冥思苦想。仿佛自己过去的憧憬出现在面前,她想起曾经的过去,她在课堂上趴着写理想男人的情形,她说她喜欢的男人必须有气质,修长英俊,有一双干净而清澈的眼睛,笑起来要很温和。

    伍峰不是这样的人,她原来已经认了。

    伍峰对她不是不好,只是这种好太平淡了,像白开水,虽然知道它对身体有益,但是一杯威士忌在你面前,你知道可能会醉,但是也忍不住喝下去,要得就是一时的热情如火。醉里看花。

    王红颜对伍峰说起米兰的事,她以为伍峰会对米兰不以为然,谁知他沉默了一会儿说,“那咱们以后对她好点儿,你经常过去帮她做点事吧。”

    王红颜看着伍峰,眼里有一抹感动。这个傻男人,不经意间就会让她动摇的心重新坚定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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